正文 第三十五章望舒

作品:《孰能不朽

    长洲是一个有着丰富金矿, 至少比元洲丰富。

    元洲的金铸钱更多的用于王侯贵族之间的贡金,民间基本不流通这玩意, 铜布与骨贝、天然贝钱就够用了, 甚至连铜布都不多见,群雄逐鹿,诸侯乱战, 打仗对铜这种可以铸造兵器的金属消耗很大, 使得民间的铜非常稀少。

    长洲的黄金铸币不仅是钱币,还是民间流通的钱币。

    望舒花了不少时间才弄清楚长洲是怎样一座宝藏。

    这片大陆的山脉比元洲丰富多了, 景王那里有一张粗糙的长洲舆图, 密密麻麻的全是山, 除了长水中下游, 想看到一块平地, 不细细的找根本找不到。

    这种简直坑人的地形逼得长族学会了依山筑城, 若非小冰期的缘故,十国的都城也不会全都往长水中下游的平原迁徙。

    地形虽坑,却也应了一句古话福祸相依。

    这片大陆的矿藏相当丰富, 露天矿到处是, 富金矿只是其中之一。

    望舒心说, 若有一日元洲各族能跑到长洲, 长族估计也亡不了。

    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 能活到最后的就不可能无害。

    遥远未来的大陆战争, 或者说, 世界大战。

    当各个种族开始探索别的大陆,并且能够对别的大陆发起战争,望舒相信, 打不起来还好, 一旦打起来,妥妥的大荒已知的未知的,只要是生活在这颗星球上的种族,一个都别想跑。

    那样的时代,离自己太远。

    望舒也就闲得没事时会与元扯两句,比如会不会打出个全部完蛋的结局来。

    元的回答是不会。

    生存是生物的最高本能。

    遥远未来世界大战真的打起来,那么打完之后绝对是世界和平。

    理由

    一次性死得人多到让所有人都严重心理阴影后,在所有人的抗拒下,还想打起来的野心家必然会被大势给摁死。

    这逻辑真实得让望舒无法反驳。

    却也只是如此闲扯,比起不知道多少年后的大陆战争,她更关心自己的生活。

    十国的王都给了她不少钱当零花,很大方,给的都不是铜币,而是金币。

    以前的时候望舒吃住都跟着勘测队伍,根本没有花钱的地方,金币全都放着发霉,然而请假脱离勘测队伍后,这笔钱再次让望舒意识到一个道理金子也不耐花。

    元对此的评价是金子耐花的前提是人民富裕,个个都有花钱的底气,金子才会物以稀为贵。

    望舒道“你知道吗我六岁前就没见过金子。”顿了顿,望舒又补了句。“银子也没见过。”

    你家很穷

    望舒支着下颌道“不穷,我个人觉得不穷,你看我这身高就知道我小时候吃得很好。”

    一个人若是孩童时期吃不上多少肉,成年后往往身材矮小,更有甚者还没路边的树苗高。

    这也是贵族普遍比氓庶长得高的缘故,当然,会认同这是吃肉和吃素的区别的人不同,正常人对此都是认为贵族是贵种,所以生就比贱民优秀,包括身高。

    望舒不信。

    一是因为进化论,哪怕解释不了智慧生物,也比贵族那套说法更有逻辑。

    二是青婧搞过很多丧心病狂的实验,其中一项是输血,将一个人的血注入另一个人的血管里看看会发生什么,答案是另一个人要么死,要么血气充盈过头。青婧在做了大量的实验后很快找出了其中规律,而没有什么比青婧的输血研究更打击血统神圣论了,简直是毁灭性打击。

    三是自身,她长得比很多贵族男子都高。

    那你没见过金银

    “我应提过,我没有血统。”想了想,觉得元不一定能理解,望舒补充了下。“历代巫女中,我的血统大概就比阿奴好那么点。”

    阿奴,这不是名字,而是身份,顾名思义,一个卑贱的奴隶。

    在盗趾之前,帝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奴隶便是这位没有名字的奴隶了。

    一跃从没有名字的贱奴成了巫女,震惊了整个天下。

    知道巫女的遴选很随缘,这随缘到这地步却是谁都没想到的。

    奴隶巫女的出现简直是往血统神圣论的脸上狠狠来了一巴掌。

    既然血统神圣,贵者恒贵,贱者恒贱,那阿奴是怎么回事

    一个祖上十八代都是奴隶的贱奴为何能成为帝国唯二的最高统治者之一难道要翻翻她十八代之前有什么高贵的祖宗

    不过,阿奴比之盗趾,名声要不显很多。

    奴隶成了巫女,拥有了巨大的权力,竟妄想废除奴隶制,脑臀分离症简直无药可救。

    结果

    两败俱伤。

    奴隶在疯狂之下屠杀了大量的贵族,埋下了王侯贵族之后千年对巫女的深深猜忌一个巫女全盛时的强大,超出了人的范畴。

    奴隶成为了巫宗历史上第一个被幽禁至死的巫女,因为她那时还没有继承人,以及人族舍不得巫女的力量,不然就不是幽禁而是如若愚一般暴毙了。

    不好说哪个更惨。

    王侯贵族是死了一大片,很多甚至是全家一块奔赴黄泉的,但奴隶也被幽禁了百年之久,陨铁铸就的锁链披颈,百年囚于地宫方寸之地,没有任何人与她说话,仿佛被整个世界遗忘,为自己的脑臀分离症付出了足够的代价。

    事实上,若非巫即殿骨头太硬,很多人是想自己写史书的,想也知史书之上不会有一个血统卑贱还残忍暴虐的坏巫女存在,会很倒胃口。

    望舒微微失神。

    脑臀分离是病,得治。

    同样的治疗她也该享受到的。

    不过,她掂量了下,觉得还是不凑热闹的好。

    奴隶的心理素质强得非人,被幽囚地宫深处百年都没疯掉,但自己不是奴隶,一定会疯。

    穷途末路,干脆果断的跳崖了。

    哪怕粉身碎骨也不要被接受这种治疗。

    就她的年纪,真让幽囚起来,想熬到自然寿终需要的时间绝不止一百年。

    元听了望舒的回答,也反应了过来。

    金子对于贵族而言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事,甚至对于地主级别的氓庶而言也不稀罕,至少地主之间还是有流通青金的,单用布币与贝钱,并不能满足一些大生意,也太打眼。

    望舒曾经的身份,显然是底层,一辈子见不到金子。

    至于吃肉,总有一些职业虽然见不到金子,却能吃到肉。

    比如猎人,比如屠夫。

    既如此,你后来你怎么会见到金子我记得,你拜无光为师时已是十岁之龄。

    对于巫子而言,金银与粪土无异,哪怕是拿来扔着玩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扔到死为止,但对于普通人而言,一辈子没见过金子很正常。

    “这个呀,经桓给我的,那会儿我和阿父快饿死了,为了一口饭,我发明了一个方便取水的井轱辘献给他,他那会儿刚打下地盘,又不打算搞屠杀,你知道的,他以前与人族的战争都是过城屠城,有人屠之称。”

    战争中屠城是常态。元道。

    人族自己屠的同族的城绝对比经桓屠的多,只是经桓不是人族贵族,性质自然不一样。

    望舒点头。“所以啊,苍生不是人,是牛羊,是草芥,割了一茬很快就会重新长出一茬,永远不担心割完,只恨割不完。屠城算什么呢,不过数万或数十万的人命,十几二十几年便会像草一般重新长出来。”

    这就是你要干掉五分之一的人族的原因

    望舒往嘴里丢了块糕饼。“一半吧,参与者太多,一人杀人放火,全族收益,凭什么受益者可以无罪我爱株连,这是帝国最英明的刑罚。”

    望舒将话题拉了回来。“不过经桓当年谁能想到这么杀人盈野的战神最大的愿望竟是终结元洲无休无止的种族战争。人族为节省统治成本而对刚打下的城邑进行屠城,而经桓,他为终结战争而屠城,觉得当元洲只剩下一个种族了,便不会再有种族战争了。”

    每个种族都是如此想的,不过,若元洲真的只剩下一个种族了,也不过是从种族战争变成同类之间的战争,战争永远不会结束。甚至元洲只剩下一个种族,也是不可能的。

    “为何”

    羽王有一个女儿。

    “羽王子嗣众多是众所周知的事。”望舒颇为无语的道。

    风洲绝对是一个为了权力豁得出去的人,别人子嗣众多是风流好色,而风洲,他的每个子嗣不是利益交换便是平衡利益的产物,非常有伎人风采,只要能获取利益,陪:睡完全没问题。

    但也因为如此,风洲才显得更加可怕。

    一个君王仁爱不可怕,因为仁慈的释义是软弱。

    君王是个君子也不可怕,因为君子可欺之以方。

    一个君王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能不择手段,连自己的尊严与喜好都能舍弃,却又极有自制力的人,无疑是可怕的。

    他那个女儿的种族不是羽族。

    “我还以为羽王没有爱的人呢。”

    他女儿的种族不是元洲已知的任何种族。

    “养女”

    亲生的。

    “怎么生出来的”

    返祖。

    望舒懂了,即便日后元洲只剩下了一个种族,也会出现有旧的甚至不认识的种族出现。

    “经桓当年改变路线,想试着能不能让不同种族和平共处,因而千金买马骨而赐我很多金子,该不会与此有关吧”

    千辛万苦灭绝了别的种族,最后自己的后代里出现了那些消亡的种族想想都觉得喜闻乐见。

    一半。

    “那另一半是什么”

    人族太能生,杀不完。

    望舒“”

    望舒灌完了一壶树署酒再干掉两只烤全羊后便在向导的催促下继续出发了,坐骑为骆驼。

    长族是一个公私分得特别清楚的种族,每个国家都是如此。

    国族会给族人发一些福利,在福利制度之内的好处,可以大大方方的拿,不在福利制度之内的好处,哪怕是王也不能拿。

    望舒大概能猜到为何。

    元洲各族内部的损公肥私损的别人的利益,但长族的情况,损公损的利益受损者中肯定会有相干的不相干的所有人的后代。

    望舒休假期间所有开销都必须自己负责,哪怕是景王也委婉表示,公器私用在长族的大忌。

    望舒也没在意。

    她攒的金币足有三千多枚,搁元洲,这笔钱足够她花一辈子了。

    然而,这里是长洲。

    在长洲,金子的购买力更差。

    以及,长洲北部有一片戈壁沙漠。

    景王说的地方便是这里。

    远行有风险,出门需谨慎。

    沙漠更是危险,需要准备很多东西。

    景王了向导,倒是不用再费心思找了,但得给钱,沙漠很危险,所以价格不斐,而向导对得起他的价格,素有沙漠之子的名声,进沙漠,找他带路,肯定能活着回来。

    向导开出了一张长长清单,全是需要的东西。

    购买起来也不难。

    长族在沙漠中有一座大城,不乏卖沙漠生存所需物资的。

    沙漠里还能有大城

    当然能有,戈壁沙漠里有一片金矿,是整个长洲已知的最大的金矿,冲着这条长洲第一的金矿,建起一座城算什么

    清单上旁的东西倒都不贵,贵的是骆驼,因为不乏去沙漠作死然后就不回来的例子,骆驼是不借的,支持买,一定要租也行,押金和购买骆驼的价格等同,都有那钱了,还不如买呢。

    为了以防万一,望舒也趁着这段时间疯狂进食,花钱如流水,三千金币很快缩水大半。

    沙漠里觅食困难,虽然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倒霉,但还是多吃点好,保证自己即便真的有那么倒霉,但只要自己的身体达到半个月不饮不食也死不了的境界,总归是能脱困的。

    正式出发的时候望舒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每一粒细胞都充满了能量,随便一拳能打碎石头。

    长洲西北端有一片雪山,也是长洲最高的雪山,仿佛擎天之柱,因而名天柱雪山,北河便发源于天柱雪山。

    流下雪山,流过雪山脚下的平原山谷,流过沙漠,流过群山,最终汇入长水。

    岩画所在地底洞穴便位于北河在沙漠这一段的某条支流的上游,值得一提的是那条支流在当年的地震之后便成了地下河,如今还能找到路的人寥寥无几。

    向导正是景王当年的向导,大概是除景王之外唯一能找到地方的人。

    看着向导在沙漠里仿佛在自己花园里一般轻松惬意,望舒忍不住对元感慨我好想有点明白为何人族那么羡慕嫉妒长生种了。

    谁不希望自己能活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年轻健康长长久久,而非二三十年的时间便鸡皮鹤发,丑陋不堪

    你也能活两百年,并且两百年的时间里身体状况都停留最鼎盛的年龄,啊不,你现在不是单纯的巫女了,那个长族都未必有你长寿。

    望舒闻言疑惑。巫女的寿命不是两百岁吗

    过去的巫女有哪个如你一般被改造过说来你也挺有创意的,被人废了根骨无法使用巫女的强大力量,干脆用来改造自己的身体。

    我这也是从师姐身上得来的灵感,虽然那家伙意外把自己搞得永远十三四岁般的模样,但她的寿命与身体皆已非人。

    她也不图长寿,就图那强悍的身体素质,身体素质足够好,才能让她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生存下来。遇到元之后,这一想法倒是如愿了,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比青婧还夸张。

    说来,我现在的寿命有多久

    几千年吧,你更进几步,能获得几百万年的寿命呢。

    望舒笑。更进几步,你确定那个能活几百万年的是我

    元回答身体是你的。

    灵魂都换了一个了,只剩下壳,那不是我。

    你轮回之后,灵魂倒是没换,可那是你吗

    真有轮回

    有啊。

    我以为那是编造的神话,毕竟万事万物皆由微尘构成。她连灵魂存不存在都表示怀疑。

    灵魂的本质就是一团能量,与你的唯物逻辑并不冲突。

    那轮回又是怎么回事

    人死后灵魂并不会马上消散,仍旧会存在很久,充斥于天地间,看不到的人不会觉得有什么,但对于看得到听得到的人而言,很吵。

    轮回是消灭灵魂的地方

    是以加速灭亡为代价换取新生的地方,每一次轮回都会加速灵魂的消耗。毕竟,纯粹灵魂的状态,是近乎静止的,消耗很少,当然,也很脆弱。

    既然真的有前世今生,那为何无人记得前世今生

    因为轮回时所有前世的记忆都被忘川水给洗得干干净净,洗得不干净的是会被打回来的。前世的你,来世的你,同一个灵魂,那可是你

    望舒道“不是,纵是同一个灵魂,却也不是同一个人了。”

    同一个躯体不是你,同一个灵魂不是你,那什么是你

    望舒想了想,说“我何以为我,这个问题我暂时无法回答,但我就是我,能活几百万年,灵魂却换成了你,肯定不是我。”

    望舒说完后换了个话题“对了,几百万年的寿命,我可从未听说过有什么物种能活这么久。”

    哪怕是元洲最长寿的羽族也不过三四千年的寿命,不对有一个物种说不定能活几百万年。

    炎帝札记里无形无相,靠分裂繁衍后代的水族。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你没听说过不代表不存在。

    一路跋涉了五天后,望舒终于到了岩画所在。

    世间无永恒之存在,智慧生物如此,岩画亦如此。

    因为空气不流通而得以保存数十万年的岩画在空气重新流通后便斑驳了起来,望舒若过几年再来,怕是什么都看不到了。

    比起足迹只在长洲的景王,望舒的见识无疑更多些。

    岩画不仅仅是画,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与蜃景里那个羽族刻在自己身上的伤痕高度相似,但太少了,因而让人无法判断是否文字,而没有别的素材对比,很容易以为那是画的一部分。

    望舒估算了下岩画的大小。

    如果这画是手指蘸血画的,那画的人,身高怎么也得一丈。

    望舒从斑驳的岩画上抠了一点颜料送入嘴里,什么都尝不出来,便问元。“能尝出什么吗”

    我不是神。

    几十万年前的颜料,能尝出什么成分的那是神。

    望舒转而在洞穴里一寸寸的寻了起来,每一寸岩石都给挖开检查,掘石三尺。

    你在做什么

    “几十万年的时间,树木能沉入地底变成炭,说不定还有别的线索,只是被地形变化给埋了。”

    你都说几十万年了,哪怕被地质活动给埋了,又怎么可能

    “找到了”望舒惊喜的看着自己掘出来的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蓝色珠子,珠子是透明的,有点像萤石,却不发光,而且是暖的。“这是什么”

    这个好像是息壤。

    “息壤神话传说中可不断增殖的神土”望舒瞅了瞅嘴角。

    神话是不是太扯了

    这哪里像土壤了这分明就是珠子。

    珠子不是息壤,珠子里面的东西才是。

    望舒闻言仔细瞅了瞅,发现珠子里果然有东西,看着是有点像土壤。“息壤是什么”

    一种蕴含着非常强大的能量的物质,我也不知它是什么,但释放出来的能量足以将整个长洲推进地心岩浆。

    望舒目瞪口呆。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