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二(6)

作品:《不种田就会被啊呜掉[末世]

    云真子给温束留了个联系方式, 因为他没有手机, 老道士让徒弟手抄了自己的手机号和地址。

    素铭小道士悄摸摸把自己的手机号微信号企鹅号甚至微博号都写了上去,腆着脸道“大佬,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您看看哪个方便您加哪个,有什么事我一定随叫随到。”

    他没别的想法,就想跟大佬学学御空,多帅气啊

    温束收下那张纸,暗自记下他说的每一个自己不知道的名词。

    自从老道士把剩下两只鬼也收起来之后,黄金发一下子活泛起来了,立刻道“等下了山就给大师您买手机去, 您要是不嫌弃,先用我的也成。”

    说着掏出自己8848的黄金镶钻手机, 黄家姐弟立刻露出一脸不忍直视的表情, 显然对于亲爹的审美不敢苟同。

    黄少爷说话直接,大大咧咧道“老爹,哪个年轻人用你这种手机啊, 一会儿咱去给大佬买个最新款的水果机。”

    说着把自己的手机也拿出来,讨好地送到温束面前“大佬你看我这个,时尚时尚最时尚,年轻人都爱用,要不您先试试”

    黄夫人和黄小姐也紧随其后,掏出自己贴着碎钻的贵妇手机和充满少女心的粉色手机。

    温束“”

    温束默默接过黄少爷那个最不花哨的手机,黄少立刻像是被翻了牌子的后宫嫔妃一般, 高兴得恨不得立刻洗干净了去侍寝,欢快地蹦到温束身边,殷切道“大佬我跟你说说这个咋用。”

    智能手机在操作方面本就偏向简洁化,基础操作弄懂之后,使用起来就没什么困难了,剩下的无非是了解各种软件的作用。

    下山的路上,温束一心二用,在黄少爷的从旁解说下,很快了解了手机的基本作用,对这个世界所谓的科技的便捷程度,感到颇为惊奇。

    但与此同时,他也隐约察觉出,这些即时通讯工具的用途,他似乎听说过。

    他记忆一向好,稍作回忆,立刻从脑海里翻找出相关信息。

    他跟夏琛相伴数十年,自从两人交心,互相坦白最大的秘密后,对彼此几乎可以说毫无保留。

    也因为告知了温束自己的曾经,偶尔跟他单独相处的时候,夏琛会无意间提起一些自己曾经世界的情况。

    比如温束说喇叭花很方便,夏琛随口便道“不如我原来世界的通讯方便,那个世界不光有随接随打的电话,还有即时通讯软件,发消息发语音发发照片甚至直接接视频。”

    当时他只听个稀奇,听过就算了,但此时夏琛话里的东西真切出现了,这让温束升起一个念头或许,这就是夏琛曾经的世界

    那么问什么他会来到这个世界夏琛呢他有没有也穿过来

    温束顿时忧喜交加,他无所谓在哪个世界,如果他家元宝也穿过来了,那他就不用急着想法子回去了。

    现在当务之急,当然是确认夏琛的下落。

    到了山脚下,黄家的车停在这里,来得时候六个人坐一辆车太挤,他们开了两辆,正好还有空位。

    因为云真子的解释,黄家众人都信了温束是避世清修的大派子弟,一闭关好多年的那种世外仙人,对于汽车手机这种科技产品,都是一见着立刻解说,保证不让大佬有疑惑。

    温束本就聪慧,接受度也很高,多看多听,顶多在心中感叹一下确实方便,面上却依旧一派云淡风轻,端足了大佬派头。

    云真子师徒要去找和尚超度那三只厉鬼,不与他们同行,黄金发开车将他们送到车站,黄少爷殷勤的带着温束去买手机。

    一路上温束大受关注,一方面因为他一身古装大半,另一方面也因为他出众的相貌,不过也正因为他相貌出众,路人多以为他是拍戏的演员,甚至还到处找摄像机。

    黄少是不敢说让温束换衣服的,温束自己提出来,他倒不是怕别人看,只是觉得厌烦而已。

    况且他要去找夏琛,这是他的世界,自己总不能太特立独行,给他找麻烦。

    大佬要买新衣服,那当小弟的怎么能说不,黄少爷立刻将人带到这个小县城最大的一个商场里,挑最大的牌子给温束买了一堆,刷的是他爹给的卡。

    其实捉完鬼黄金发就想给温束打钱的,他拖欠谁的钱也不敢拖这种手撕厉鬼的大佬的钱啊

    可温束连个身份证都没有,更别说银行卡了,而且现在华国户籍管理得又非常严格,黄金发也不敢说什么给大佬办个假证。

    好在云真子主动提出可以帮忙解决温束的身份问题,他可是有道牒在身的正经道士,玄门跟华国特殊机构也有联系,算半官方的组织。

    玄门中人时常有往深山老林一钻几年十几年不出来的情况,还有的人还没死,身份证都被注销了,所以对于他们这边的户籍管理,可以特事特办,只要证明身份,办个身份证不成问题。

    安山县是黄家人的老家,他们祖辈儿是从县城下面的山沟沟里奔出来的,在县城发展过一段时间,后来发了财,当然要衣锦还乡,于是在县城盖了大别墅,哪怕一年到头都没人住。

    不过黄家的房子一直有请人照看,他们这次回乡就住在这里,提前收拾过。

    温束一看见这别墅,就想到他和夏琛在望乡城的房子,越发肯定这个世界就是夏琛原本的世界。

    换上新买的衣服,他习惯了穿长袍,新换上的也是一件衬衣搭长风衣外套。

    他个子够高,身板也挺拔,穿长款的衣服特别潇洒好看,黄少看着换了身装束就变了个风格的大佬,偷偷恰了颗柠檬老天爷给了你一身通天的本领,还给一张好脸,酸了。

    穿这么一身再束发髻有点儿别扭,温束干脆一刀将头发削短,只留勉强到肩膀的长度。

    黄少见他突然变出来一把刀,惊得眼睛都瞪圆了,随后一拊掌,恍然道“空间”

    他两眼亮得惊人,空间神器啊哪本玄幻里主角没这个玩意儿,简直是标配

    他这般惊讶,温束稍微有点儿意外,他本以为这个世界所谓的科技这么发达,应该有空间储存物品。

    不过他敢肆意使用葫芦娃,根本原因还是艺高人胆大,自信没人能抢得走他的东西。

    温束没搭理黄少殷殷期盼的眼神,将刀重新收起来,问“你知道海市吗”

    这是他回想起的曾经在夏琛口中出现过的地名,十有是他曾经居住的地方。

    黄少眼巴巴看了一圈,也没瞅见空间神器在哪,听见大佬提问,忙道“知道,海市可是个大城市,那里”

    “带我过去。”温束没心情听他说太多,一心想赶紧到海市找自家走丢的心肝儿。

    黄少表情一下垮了“大佬,你没身份证啊,坐不了飞机火车,从这里到海市,那可真有点儿远。”

    温束眉头拧起,之前云真子主动提出给他解决身份问题的时候,他就了解了身份证是什么东西,后来坐车回来,黄少又跟他解释了其他交通工具。

    可再方便的交通工具,他用不了,那就是废物了。

    “我飞过去。”温束斩钉截铁道。

    黄少“”

    黄少一时间不知道该羡慕大佬能飞,还是先走程序笑一场。

    最后他纠结着一张脸,硬是把羡慕和笑意都憋了回去,笑是不敢笑的,能手撕厉鬼的大佬,一样能轻轻松松手撕掉他。

    好说歹说终于将打算靠人力飞越半个华国的大佬劝下,黄少打开电视调到普法频道,又在温束的要求下去买了一堆法律法规书籍回来。

    温束向来不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但为了夏琛,他能在望乡城当了那么多年守卫军团团长,庇护一方安定,自然也能在这个世界遵守本世的法则。

    之后几天,在等待云真子寄过来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户籍证明的时候,温束抓紧时间了解适应这个世界。

    不过短短几天,这个世界大致情况他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最起码不会再说出“我飞过去”这种话了,甚至还学会了开车,也知道这个世界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坚持着唯物主义世界观,他和云真子这样的根本不为世人所知。

    而就在他不断学习的时候,另一边的灵歌同样也在景炀的陪伴下适应这个世界。

    日理万机的加班狂魔景大少,难得坚持一周按时上下班,一下班就直奔回家,给自家圈养的小朋友做饭教授知识。

    他甚至还让人找了全套的中小学课本,把灵歌当小朋友,一点点从头教他这个世界的孩子从小应该学习的知识。

    灵歌本来只是戏瘾犯了,加上对这个陌生的世界不了解,顺势演了一波,扒上景炀,但景炀这番贴心细致的举动,倒让他有些动容。

    他幼时曾羡慕过那些能去学堂念书的良家子,而他即便是走到学堂附近,都会被人唾骂驱赶,只因为他娘为妓,他是在楼子里出生长大的小孩儿,注定一生低贱。

    灵歌曾怨过他娘识人不清将她自己害至如此境地,但从未因为自身遭遇怨过她,因为他娘已经尽自己所能爱他保护他,哪怕自己要死了,临死前也惦记着他,怕他以后过得不好。

    灵歌问过景炀“你为何要对我这么好”

    彼时景炀正在给他做饭,因为怕泄露灵歌的身份,他连家政都辞了,又不敢让灵歌接触现代化的厨房用具,只能自己每天早起做好早饭,中午给他点外卖,晚上再赶回来给他做晚饭。

    至于让灵歌自己学做饭景炀根本没这个打算。

    这么聪明乖巧的小孩儿,以前让万恶的封建社会给耽误了,一天书都没读过,简直拉低了华国十二年义务教务的普及标准。

    他既然养了,就得好好养,小孩儿要学的东西多了去了,做饭这种没必要的事儿,完全不作考虑。

    哪家家长会耽误孩子学习时间,让他先去学做饭

    景炀自认是个合格家长,肯定做不出这种事的。

    因此他每天忙着两餐,竟然还做得挺开心,尤其是每天给灵歌上课的时候,发现他进度飞快,那种成就感,简直就像现实版的氪金养崽,快乐得让人停不下来。

    而灵歌这个问题,更是让景炀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对灵歌好吗

    也就管吃管喝,有时候灵歌看电视太久,写字姿势不端正,或者太晚不睡觉,他还会板着脸说两句,虽然不算训斥,但总归不是很和蔼。

    灵歌是他捡回来的,合该归他养,灵歌又乖巧听话,他不让他出门,他就待在家里哪也不去,乖得让人心软。

    他也是这样对他弟的,准确的说,对灵歌还要更严格一些,他弟脸皮太厚,他已经说都懒得说了。

    即便如此,他弟也烦他烦得不得了,总是嫌管得太多,说他性格太古板,不讨人喜欢。

    如果只他弟一个人这样说就算了,他妈也说他这个性格找不到女朋友讨不到老婆。

    更惨的是,目前为止,还被他们说中了,明明弟弟是个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的花花公子,景炀这个大哥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

    他读书的时候接连跳过几级,身边的女同学普遍比他大几岁,大家都没有想找个未成年弟弟谈恋爱的心情。

    后来成年就进了自家公司,从小项目开始练手,一心扑在工作上,可以说景炀年纪轻轻坐稳景氏总裁位置,靠的可不光是他的出身。

    接近的俊男美女倒是不少,大多数心怀不轨想借他上位,弄得景炀颇有些草木皆兵,对那些人印象也十分不好。

    一直到活了二十七八年,灵歌可以说是他除了亲人以外接触最久花的心思和时间最多的人,不过他并不觉得累也不觉得烦,反而乐在其中。

    作者有话要说  小声bb你们夸我的时候,要是能顺便收藏一下我的专栏,那真是感激不尽啦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647377658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