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女人与小人,难养

作品:《军阀独宠:少帅的替嫁新娘

    啧,脸皮可真厚!

    沈听晚却始终脸色淡然,没怎么理会沈秋棠。

    她甚至觉得有几分有趣。

    从小到大,还从没见过沈秋棠这样的嘴脸。

    俩人尬聊了一会儿,瓶儿的茶都上了三遍,沈秋棠都没有要走的意思。

    反而一脸恳请地问沈听晚,“下月初八,就是祖父的生日,等你哪天有空了,咱们一起去街上,给祖父备些寿礼。”

    沈听晚更新鲜了,直言不讳道,“四姐,你从小不喜欢祖父,怎么想起给他买礼物?”

    沈秋棠脸上却没有半点尴尬,反而继续诚恳道,“之前是我太无知任性,不懂长幼尊卑,如今已经知道错了。”

    “等进了总督府,我才知道祖父之前那些殷勤教导,是为了我好,就想趁着他寿辰那天,去乡下看看他。”

    “妹妹,你不会不想陪我去吧?我真的已经知道错了,你就信我一次,看我表现。”

    “好,那就明天吧,正好有集会,咱们一起去逛逛,给祖父买些礼物。”

    沈听晚定下时间,答应了沈秋棠的邀约。

    瓶儿急得在后面直摆手,一脸的愁容。

    沈秋棠连忙起身告辞,生怕约好的事给变了。

    等她走后,瓶儿终于绷不住了,跳到沈听晚面前,“我的好夫人,你怎么能信她的话?”

    “刚才她说话时,眼睛眨巴的比风铃还快,肯定没有半句实话。”

    “要我说,你就不该答应跟她一起去逛什么集会,万一她不安好心,可怎么办呢!”

    “瓶儿,没你想的那么可怕,只是一起逛个集会而已。”

    沈听晚仍是一脸淡然,“我倒想看看,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次日一大早。

    等给汪海梅请安回来后,沈秋棠就找了过来。

    沈听晚已经收拾好,跟她一起出门。

    瓶儿亦步亦趋跟在后面。

    沈秋棠冷眼斜了过去,“我们姐妹俩去集市上逛逛,说些私密的体己话,就不用你伺候了。”

    “少夫人……”

    瓶儿急了,立即看向沈听晚。

    沈听晚却莞尔一笑,“也是,既然如此,瓶儿,你就留下看家吧。”

    “可是……”

    “别可是了,我们是去逛集市,又不是去阎王殿,你呀,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

    沈听晚说完,就和沈秋棠一起上了马车。

    北城逢八,就会有民间自发组织的集会,就是位置稍微有点远。

    中间还要经过一片亢长的密林。

    绕过几道陡峭的土坡,才能到热闹开阔的集市上。

    不远处,还有不少新开的商铺。

    马车晃晃悠悠,直达集市。

    沈秋棠一路上跟沈听晚说说笑笑,眼里却闪过一丝杀机。

    蠢货!

    笑吧,马上你就活到头了!

    今天出来,就别想再活着回到总督府!

    血债就要用血来偿!

    沈听晚,我要用你这条命,来祭奠枉死的哥哥!

    马车很快停在集市上。

    沈听晚和沈秋棠并肩前行,走进了热闹的人群。

    各式摊贩卖力吆喝着,空气中飘荡着糖炒栗子,蒸桂花糕,和刚出炉的小笼包的各种香味。

    浓郁的香气,甜腻喷香,诱得人食欲大动。

    沈听晚最喜欢的,就是市井间的烟火气。

    她深深吸了口,由衷赞道,“好香啊!”

    沈秋棠暗暗撇了撇嘴。

    果然是乡巴佬,没见过好东西。

    这种穷酸堆积的破地方,能有什么香味。

    真要买好东西,还是得去高端的店铺里。

    要不是她看中的就是集会上的脏乱差,她才不会特意带着沈听晚来这儿吃灰。

    忍着洁癖,沈秋棠陪着笑脸,和沈听晚从集会上一路走过去。

    中间还得强忍着猛翻白眼的冲动。

    只因沈听晚走几步,就会停下来买些吃食。

    糖人、云片糕、茴香豆……种种,塞得腮帮子满满的。

    在心里鄙夷了沈听晚无数遍后,沈秋棠终于勉强看中路边一家店铺里卖的烟斗。

    那是上好的石楠木烟斗,要二两银子。

    沈秋棠手里一向宽裕,随手就买了下来。

    等她收好东西,就看到沈听晚正站在一个街边的摊位前,在低头问着什么。

    摊主是个满头金发的洋人,眼睛绿油油的,有些吓人。

    沈秋棠连忙拽住沈听晚,“咱们还是换一家买吧?之前我听陆轩说,这些洋鬼子身上臭的很,一股腥臊味。”

    “天天叽里呱啦的,还喜欢看漂亮姑娘,看中了还会趁着天黑,去吸她们的血。”

    摆摊的约翰顿时急了。

    他是跟着神父来北城传道的,中文学的还不错,能听会说。

    这会儿被沈秋棠贬低,立即拍着胸膛,用蹩脚的发音跟她理论起来,“这位小姐,你这样说是不对的。”

    “我不是鬼子,是来自英国的约翰,是一名传道士,绝不是你嘴里说的吸血鬼。”

    “你要买东西就买,不买就走。”

    沈听晚其实已经跟约翰聊了一会。

    这会儿见他急眼,反倒笑起来,“小传道士,我看中了你这对护膝,你就便宜些让给我吧。”

    “不行!”

    约翰气鼓鼓的,一把夺走沈听晚手里攥着的护膝,“你们中国有句俗话,好货卖给识货人,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这个护膝,里面装着很多祛湿寒的草药,接触到人体会自然发热,冬天下雪戴上,比火炉还要暖和。”

    “你只肯给我一百个铜板,她还侮辱我是鬼子,我不卖给你们。”

    “切,不卖就不卖,谁稀罕买似得。”

    沈秋棠终于能名正言顺翻起白眼,伸手拽住沈听晚,“咱们走,不买洋鬼子的东西。”

    “你还骂我?真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约翰气得直吹胡子。

    沈听晚是真的看中了这对护膝。

    现在虽然是春末,但是早晚温差还是很大。

    祖父的老寒腿是一见凉气就疼得厉害,能自发热的护膝绝对有用。

    她没再讨价还价,直接拿出两百个铜板,递给约翰,“那就依你,两百个铜板,一个子都不少。”

    “这东西很好,我要了。”

    “……”

    沈秋棠无语极了。

    什么破玩意,也敢卖两百个铜板。

    就算买回去,寒酸的样子,估计祖父那老顽固也不会喜欢。

    不过她懒得提醒沈听晚,反正花的不是她的钱。

    更何况,就算买回去,祖父也未必见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