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千两百三十四章 啊,我还是大意了!

作品:《阿兹特克的永生者

    西马德雷山脉连绵数千里,从西北延伸向东南,分割出无尽的东方荒原,与极为狭长的西侧海岸。河流从群山中流淌,向西汇入大海,带来海岸的苍翠与生机。而越是往北前行,山野大地的绿色生机中,就多了一抹抹勾勒的灰黄。那是裸露的黄土,是不再被植物覆盖的大地。

    放眼望去,北方大陆是别样的苍茫。起伏的荒丘沉寂千里,稀疏的灌木越来越多,降水显然在减少。而在视线的尽头,一条宽阔汹涌的大河奔涌西来,打了个九十度的弯,再冲向西侧的大海。隐约间,又是一片入海口的冲击泛滥平原,一片未曾开垦的,水草丰茂的部族猎场

    “三神见证我是最后的塔拉斯科神裔,是最后的神鹰血脉跟着我羽毛走,就一定能活下去不要急,我们是追溯祖先南下的路,返回羽鸟初飞的巢穴,返回那传说中金色山口的河不要怕墨西加人哪怕再有邪神庇佑,也无法笼罩最初的先祖之地先祖庇佑跟我走,继续去往西北西北会有吃的”

    “啊古老的工匠之神见证我的母亲是特科斯神裔,我自然也是特科斯神裔你们特科斯部落,和我是一家的什么,你们快没吃的了,想要离开这周围一片茫茫,你们要往哪去往回走,找你们的城邦神裔你们疯了吗沙目城肯定被墨西加人打下了,你们的神裔一定早就死透了该死我羽毛也是特科斯神裔,再敢嚷嚷,老子砍了你做成肉干继续给我走”

    “该死你们这些特科斯与荒原部族生下的杂裔,你都带着我们走了十天了那寨子究竟还有多远,你们到底心里有没有数啊什么,你问什么是数我一脚把你踢下河给我仔细瞅瞅,那个你们口中说的,那个河边特别富庶的寨子,究竟他娘的在哪里我手下这么多张嘴,再找不到能抢的部落村庄营寨我就吃了你们”

    湿润的海风吹过,苍莽的群山巍峨。一支足足数千人的迁徙部落,从南方的海岸渐渐出现。他们风尘仆仆、衣衫褴褛,沿着海滨的滩涂,艰难地往北方的大河跋涉,就像一群艰难跋涉的大鹅。

    这支部落明显分为三个部分,外围是大量奔走的斥候,像是蜘蛛无数的长脚。斥候的数量之多,恐怕有数百人,明显远超正常的比例,好像在时刻防备着什么。而越过斥候们的警戒线,就是一前一后两支队伍,都在两三千人的规模。

    仔细看去,部落的前军分营成队,行军很有条理。他们都是这支部落的战士,是能打的战力。而后军乱糟糟一团,有许多蓬头垢面的女眷,有许多没有衣服穿的孩童,还有一些维持秩序的青壮,都是部族的家眷成员。只是这支部族中的战士,明显有些太多,远超正常游猎部落的比例

    海风呼啸,一杆截短破烂的羽毛旗帜,一只神鹰的飞羽,表明了他们的氏族身份。他们虽然很像荒原犬裔,也在荒原边缘的地界上,但并不是来自荒原他们来自厮杀不息的高原诸部,是最后一支打着塔拉斯科王国旗帜,唯一一支抵抗了墨西加人十年的“伟大”氏族,羽毛氏族

    “三神庇佑先祖庇佑终于看到了大河继续走,我的武士,我的兄弟们到了大河边,我们再修整喝水,找那个富庶的寨子抢上一把”

    羽毛亲王彭瓜里穿着破旧的皮甲,拄着一根结实的长矛,脸上一半是汗泥,一半是汗灰,就像是刚刚挖了煤。他头上的贵族羽冠消失不见,变成了乱糟糟的鸟巢,脖颈的黑曜石项链也无影无踪,反而挂了一双破了洞的草鞋。而眼下羽毛浑身上下,只剩下一件皮甲,一件短打,一双草鞋,一个水袋,还有一把匕首和长矛。

    如果天空家主奥尔塔出现在这,再见到这个不共戴天的羽毛仇人,他一定会满脸困惑这真得是荣耀贵族、自封亲王的羽毛吗这难道不该是个,刚刚从黑石城矿区中逃出的矿奴吗

    然而,旗帜不会说谎,长矛也不会骗人。哪怕从羽毛贵族亲王混成了乞活帅,羽毛彭瓜里手中,还是死死攥住了他的“乞活军”。两千多来自羽毛氏族的亲族武士,就是他“走”遍天下,逃往各方的最大依靠

    想到这,羽毛彭瓜里环顾左右,看着他的武士和兄弟,心中生出一股豪情和力量。在他周围,正是前军两千多齐整的羽毛氏族武士,人人都有皮甲

    这些羽毛武士握着青铜枪尖的长矛,还有一些背着明显有力的大弓,也不知道是自己造的,还是从与墨西加人的十年战争中弄来的。眼下,这群羽毛武士虽然衣衫破烂、灰头土脸,皮甲上都是泥灰,神色却颇为镇定,动作也老练的很。很明显,他们都是打老了仗的精锐武士,十年跑路的不死老兵。

    “我的羽毛亲族我最勇敢的武士与兄弟勇敢,勇敢你们跟着我,一起挨过墨西加的铜箭投矛,挨过雷霆的铜兽炮轰,挨过爆炸的陶蒺藜,挨过冲锋的枪阵与战斧我们又一起跑,跑过高山森林,跑过平原沼泽,直到这片西北广阔的海滨,连一个部落都看不到的好地方他阿母的,不说了我说不清,反正意思都在这了继续跟我走吧”

    “是跟着族长走”

    前军武士们的回应有些有气无力,不过也算是正常,毕竟大伙刚刚走过一片泥沼,还丢了几条探路的杂裔性命,士气也就这个样子了。反正,都是拖家带口一个氏族的,也跑了这么多年了,根本散不了伙,更无别处可走。

    在这些羽毛武士的裹挟看押下,上千人左右的部落民,在前头带路开路。这些部落民穿的乱七八糟,有皮有草有兜裆,差别非常之大,也不知道来自哪些部族。但这些人中,显然有熟悉本地情形的惠尔乔人。无论他们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正在带着这支部族,去寻找“据说特别富庶的河边寨子”。而这,也是缺粮的羽毛氏族,在不吃人的情况下,唯一的生机来源

    “呼呼到河边了咕嘟都喝饱了,灌满水袋再上路”

    羽毛彭瓜里蹲在涛涛的锡河边,用力搓洗着自己晒黑的老脸,洗出一堆黑泥。日头很烈,他晒得浑身是汗,明显感觉到有些缺盐,但氏族中的盐却已经没有多少了。这一次出逃,实在是太险太急,而逃往的西北海岸,也实在是太穷太荒了

    “三神啊那个该死的歹毒猴子竟然偷偷的调集金枪武士,想要在沙目城谷地外,偷袭我的营地还好我没有大意,早早就派了斥候,盯着南边的动向一看出有墨西加武士聚集的样子,我立刻就闪”

    “咕嘟呼先祖啊老子带着氏族,一口气逃出了半个月,还走过了两片难行大军的河沼眼下离着沙目城谷地,至少有五百里了吧猴子他就是会飞,也追不到我了”

    “哈哈老子我才不是怕他,我只是不想和他玩了他总是纠缠不休,不让我安稳呆着,天天想着砍死我献祭哎呸我直接回西北的起源群山,回到先祖们最初南下的祖地,好好歇息下来这一回,有先祖庇佑猴子他要是敢追来,看老子我不砍死他”

    “啊寨子寨子酋长你看就是那个,那个特别富庶的寨子”

    锡河边,惠尔乔头人发出惊喜的大喊,还伸手拉着羽毛彭瓜里的胳膊,不停的往西北的入海口指。

    “什么终于到了好啊先祖庇佑看我不抢了它”

    羽毛彭瓜里顿时瞪大眼睛,贪婪的往海边望去,果然隐隐看到了一个河边的木寨,看起来确实不小。然而,等他看清那木寨上的旗帜,猛地手中一抖,连手中的水壶都惊骇掉落,慌不迭的就要带队逃亡

    “该死我还是大意了是该死的猴子,他又偷袭我他坐船追上来砍我了”

    “三神啊快,快走丢下所有杂物,把这群该死的杂裔,都丢出去挡着”

    “快走啊还看啥那他妈是墨西加人的主神旗,是湖中王国的寨子羽毛的先祖啊仁慈的主神啊我皈依,皈依还不行吗不要再追了,求您放过我吧”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